Rainbow 法律条款

免责声明

 

本免责及隐私保护声明(以下简称“本声明”)适用于 彩虹网络科技(以下简称“Rainbow”)研发的系列软件(以下简称“Rainbow 软件”) 在您阅读本声明后若不同意本声明中的任何条款,或对本声明存在质疑,请立刻停止使用我们的软件。若您已经开始或正在使用 Rainbow 软件 ,则表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声明的所有条款之约定。

 

1、 总则:您通过安装 Rainbow 软件 并使用 Rainbow 提供的服务与功能即表示您已经同意与 Rainbow 立本协议。Rainbow 可随时执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Rainbow 官方网站上刊载公告作为通知。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

 

2、 本产品是新一代 Rainbow 软件 。我们承诺软件纯绿色,无病毒,无捆绑。

 

3、一切因使用 Rainbow 软件 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在非官方站点下载 Rainbow 软件 而感染电脑病毒),Rainbow 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用户对使用 Rainbow 软件 自行承担风险,我们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等任何技术原因而导致用户不能正常升级更新,Rainbow 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Rainbow 官网提供的系列软件,尊重并保护所有用户的个人隐私权,不会窃取任何用户计算机中的信息。

 

6、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没有 Rainbow 授权的情况下对旗下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功能修改和反编译。Rainbow 保留版权与著作权。

 

7、系统的版权:Rainbow 对所有开发的或合作开发的产品拥有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和使用权,这些产品受到适用的知识产权、版权、商标、服务商标、专利或其他法律的保护。

 

8、传播:任何公司或个人在网络上发布,传播我们软件的行为都是允许的,但因公司或个人传播软件可能造成的任何法律和刑事事件 Rainbow 不负任何责任。

 

9、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若不同意本声明中的任何条款,或对本声明存在质疑,请立刻停止使用 Rainbow 提供的所有产品、软件、服务。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计算机软件,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如何确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1.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 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3.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 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 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 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 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 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 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是否必然构成侵权?

 

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计算机软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在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哪些权利?

 

  1. 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2. 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

  3. 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是否构成侵权?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